小微企业无条件减税税收优惠应享尽享
小微企业无条件减税
从过去普遍征收5%的营业税,直接降为3%的征收率
“五一”假期,河南省新县红色旅游区像往年一样游客火爆。“小康山庄”饭店的门前,一条横幅格外醒目:“营改增减税,消费更优惠”,吸引了众多游客就餐。“营改增后,我们餐饮业税率一下子降低了2.08%,按照去年营业额380万算,仅此一项我们店就能减税7万多元,经营成本低了。”饭店老板朱锡英说。
5月1日起,我国在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,为像“小康山庄”这样的生活服务业小企业提供了减税空间。
根据营改增的试点方案,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,企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。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的办法,不采取进项抵扣的增值税计税办法,直接设定3%的增值税征收率。
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,截至4月底,国税部门接收并确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有1011万户,其中小规模纳税人901万户,占89.1%,营改增后,这部分企业将从过去普遍征收5%的营业税,降为3%的增值税征收率,税收负担总体下降近四成。
“这意味着,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是有条件的,需要通过增值税进项抵扣实现,而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则是‘无条件’的。”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介绍,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,需要纳税人发生采购等行为并取得进项发票后才能抵扣税款,但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直接享受税率降低带来的减税。
“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,能够较好地保证中小企业不会受到税制转换带来的影响,让中小企业尽享营改增的减税效果。”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分析认为,考虑到增值税计税的复杂性,一般中小企业如果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很难适应税制要求,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类似于营业税的简易征收办法,能够在降低税负的同时,不增加小微企业的办税负担。
税收优惠应享尽享
优惠政策平移到新的增值税制度里,有效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
就在“五一”前夕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针对类似企业遇到的问题,紧急公布了过渡性政策措施,劳务派遣的小规模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照3%全额缴纳增值税,也可以选择差额以5%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“有了这个政策‘补丁’,不仅平移了以前的税收优惠,还让我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”宋玉杰*终选择了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办法,测算增值税负为每人71.4元,不仅没有上升,还略有下降。
由于营改增涉及的行业众多,企业情况千差万别,为实现行业税负不增加,此次营改增过程中,财税部门在政策制定上,对以往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进行了延续。
“在营改增试点方案的设计上,通过把过去的优惠政策平移到新的增值税制度里,将能够有效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”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,此次营改增的方案中,特别注意保留了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,四大行业原来在营业税上的优惠政策改革后予以延续,养老、医疗、教育、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将继续实施免税等,这些都有利于释放营改增的减税红利。
“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为照顾特定领域、行业、规模的企业采取的必要措施,对优惠政策进行平移,既能够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,也能保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发挥应有效应。”白景明说。